是社会实践,他对自己说,是取材,他要知道有钱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他在车上没听到什么噪声,或许是因为这辆车的隔音做得近乎完美,汽车行驶在之前克拉克从未注意过的道路上,道路平整流畅,还有明亮的路灯,街边也没有流浪汉。司机似乎看出了他的紧张,打开了一点窗户,克拉克闻到没有异味的新鲜空气,他在一瞬间感觉到了震撼。
然后汽车开进了停车场,穿着华丽的门童来迎接他们,克拉克更是觉得自己像是被丢进鸽子群的公鸡,他可以感觉到好奇的眼神正落在他的身上,好像在思考为什么一个穷苦成这样的人还会出现在这家店里。但来都来了,他也不能就这样落荒而逃,于是他跟着司机走向其中一个包间。他可以闻到酒店里的各种气息,香气近乎糜乱地涌入他的鼻腔。
包间反倒给人一种淡雅的感觉,这也让克拉克稍稍放松了一些——虽然他很快就反应过来,椅子上的坐垫用的金线是纯金而不是塑料,墙上挂的画也是莫奈的真迹。正坐在沙发上看书的人对着克拉克微微抬眼,不需要过多的说明,克拉克就能认出这个人是埃德蒙·莫蒂默。
青年看起来比照片上的更加俊美,只可惜身上带着一种淡淡的阴郁气质,眼下还有明显的黑眼圈。他站起身来,走过去和克拉克握手,克拉克看到他左手的小指上有一枚镶嵌着蓝宝石的戒指,还戴着腕表。腕表的牌子克拉克在教授那里见过,他的教授有一块同样品牌的腕表,但只在宴会或者学术论坛等场合戴着,因为舍不得。埃德蒙的手表应该更贵,但埃德蒙戴着它的样子非常随意。
“埃德蒙·莫蒂默,你就是肯特先生,对吗?”埃德蒙说,“请坐,要吃点什么?”
克拉克看到了菜单,在菜单上没写价格,要是克拉克在其他店里看到这种菜单,他绝对会转身就走——连要多少钱都不直说,这不是明摆着要骗钱吗?不过现在是有钱人请客,他小心翼翼地坐在另一个沙发上,然后点菜,他不知道该点什么,所以就点了一份煎牛肉。埃德蒙看了他一眼,对服务员说了十多个菜名,克拉克一时间都有些记不住。
“我看到你的邮件里说的,”服务员离开了包厢,现在包厢里只有埃德蒙和克拉克两个人,克拉克知道有人在房顶隐藏,但和埃德蒙明面上独处这件事还是让他紧张的要死,“你的学贷和你父亲的病对你们家造成了严重的负担,所以你需要钱,对吗?”
“是的,先生,”克拉克说,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么拘谨,或许是因为钱,他现在见识到资本主义的可怕之处了,钱能让一个坦坦荡荡的人变得束手束脚,“我很抱歉,我只是……”
“不用叫我先生,叫我埃德蒙就可以了,”埃德蒙说,他并没有伸手去碰克拉克,“或许我还比你小些。我今年18岁,你呢?”
一瞬间克拉克觉得自己要气炸了,不是生埃德蒙的气,也不是生自己的气,他不知道自己该对谁生气,所以更觉得自己气炸了。18岁,他还在读斯莫威尔的高中,现在21岁的他在为了钱而出卖身体(虽然还没卖出去),而18岁的有钱人却陷入了虚无主义的深渊,在拿钱买一夜之欢。
然后他对着埃德蒙说教,告诉埃德蒙钱不能买来一切,埃德蒙应该对生活更有信心,以后可以和爱的人交往。埃德蒙一直都在听着克拉克说话,那双翡翠绿的眼睛看着克拉克,这也给了克拉克继续说教的动力。在他讲到金钱对人的异化的时候服务员开始上菜,克拉克才终于理解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
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呃,抱歉,我想我该走了。”他拿上自己的大衣想跑,却又被埃德蒙拦住。青年……不,少年小心的将手放在他的小臂上,说:“吃完饭再走。”
于是克拉克又坐下了,哦对,吃完饭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