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29 林听:哼,我再亲!……(1 / 2)

被林听踹倒的醉汉骂骂咧咧地站起来, 夹着汗臭的酒气熏得她直皱眉,拉今安在后退两步。

醉汉嚣张地指着他们的鼻子,口齿不清道:“你看什么看, 没看过丈夫教训婆娘?大惊小怪。”

林听白了他一眼, 没理,问今安在是怎么回事。

今安在一言不发, 往不远处的角落看去, 她也跟着看过去,那里藏着个瘦骨嶙峋的女子。

她衣衫褴褛, 脸色蜡黄,唇瓣干裂,但能看得出模样不错, 裸露在外的皮肤满是大大小小的伤痕,脖颈还有一道可怖的红勒痕。

女子蜷缩起来,身子发抖,双手紧紧抱住膝盖,下巴压着手背,非常没安全感地垂着头。

今安在握紧拳,当年他的母亲也曾被人这样肆意地辱打过。

看到经受醉汉拳打脚踢的女子的第一眼, 今安在便想起了已身故的母亲, 这才没冷静下来,又嫌打醉汉脏了手,想直接对他用毒。

醉汉冷哼一声, 朝地上啐了口:“我教训自家婆娘,跟你这个丑八怪有何关系?毛都没长齐就学人多管闲事?给爷滚。”

他瞪了今安在一眼,叱骂道:“连脸也不敢露的丑八怪。”

林听实在听不下去了:“她是你妻子,你便可以随意地殴打她?你这是触犯了大燕律法。”

“小姑娘, 我看你长得挺美的,怎么跟这个丑八怪一样爱多管闲事,别拿大燕律法来压我,只要我婆娘不到官府状告就行了。”

醉汉扭头看女子,威胁味道很重:“你会去官府状告我?”

女子一颤,疯狂摇头。

他哈哈大笑:“你看,我家婆娘都没说什么呢,你们两个外人凭什么对我指手画脚的。”

林听大抵能猜到女子为何会选择不状告——大燕是有一条有关家暴的律法,但并不完善。

丈夫打妻子,只要不重伤致死,官府都不会管。

就算妻子被打到重伤了,告到官府被判了,丈夫的刑罚也很轻,且不会让他们和离,很快能出来,到时她将遭受更恶劣的殴打。

林听见醉汉有恃无恐,拳头痒痒的,别说今安在按捺不住脾气,她也想打得他说不出话。

围观的百姓众说纷纭,有些人认出了醉汉:“这不是前阵子当街打死过人的陈三?听说他用银钱买通官府,无罪释放了。”

“就是他。”

“这小郎君也是个胆大的,敢惹陈三这种人。”

醉汉打了个酒嗝,挠着圆滚的肚皮,用轻蔑的眼神看今安在,放狠话:“你再乱来,小心我到官府状告你拐卖我家婆娘。”

说着,他摇摇晃晃去拉女子:“你这个残花败柳的东西,让你到处勾搭男人,贱人,给我丢人现眼,看老子回去怎么收拾你。”

今安在被这话激得想直接过去杀了他,林听忙不迭拉住他。

她悄声道:“今安在,你今天怎么了?我还是第一次见你这么冲动,你忍忍,等会我们找个没人的地方再收拾他一番。”

今安在没有回答她,紧盯住醉汉离开的背影,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另一道苦苦哀求的身影。

周围人群迅速散开,不敢挡醉汉的路,怕惹到不必要麻烦。

醉汉拎着无力反抗的女子离开,但因为喝太多酒了,眼神迷离,脚步虚浮,见人也不避开,撞过站在街边作壁上观的段翎肩膀。

他不仅不道歉,还用力推了段翎一把,恶人先告状:“你没长眼睛?挡着大爷我的路了。”

林听没留意这边的情况,正忙着说服今安在不要冲动行事。

段翎看了醉汉一眼。

醉汉见他不说话,以为对方有意忽视自己,更来气了,用各种脏话问候一遍他祖宗十八代。

待看清段翎的脸,醉汉眯了眯眼,嘴巴不饶人:“呦,长成这样,比娘们还要漂亮,你是娘们吧。”他没看到旁边的马车。

女子看到了马车,却没出言提醒醉汉,任由他继续谩骂对方。

醉汉鼻子动了下,隐隐闻到股香气,瞧不起道:“还比娘们香,啧,小白脸,给爷滚。”

段翎好像没生气,只是又看了他一眼而已,伸手拦住要呵斥醉汉的车夫,侧开身让他过去。

“算你识相。”醉汉临走前故意再撞了他一下。

车夫是段家老仆,今年四十多岁,看着段翎长大的,见自家公子被人欺辱,怒不可遏:“二公子,你应该给这种人一点教训。”

段翎淡然一笑,轻描淡写说道:“他喝醉了。”

坐在马车里的陶朱感觉头不是那么晕了,掀开帘子出来,着急问:“段大人,七姑娘呢?”

段翎朝前方看了一眼,陶朱顺着他视线望去:“七姑娘!”

林听让今安在找个地方等她后,就回来找他们了:“不是让你在里面坐着?怎么出来了,头还晕不晕,要不找大夫看看?”

陶朱:“不晕了。”

确认陶朱身体没事,林听走到段翎面前,语含歉意:“不好意思,让段大人你久等了。”

“无碍,若是前方一直闹事,马车也过不去。”他忽道,“林七姑娘,我还有公务要处理,先走一步,李伯会安全送你们回去的。”

她略犹豫地“嗯”了声:“好,段大人慢走。”

林听没多作挽留,因为待会要去找今安在,至于亲段翎……她即使坚持要段翎送自己回林家,今天能亲到他的可能性也不高。

段翎一离开,林听就叫陶朱乘段家的马车回府:“我要晚些回府,大概半时辰后吧,你想想办法瞒住我阿娘,千万别让她知道。”

陶朱司空见惯了,却仍是担忧:“万事小心。”

林听看着陶朱进马车,放下帘子,又对驾车的车夫李伯说:“您送她回去就好,有劳了。”

“好。”李伯是个下人,无权过问主人的事,更无权过问客人的事,她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她转身便去寻今安在。

今安在坐在一个馄饨铺子前,见她来就起身了:“对付一个醉汉,我足矣,你凑什么热闹。这不是生意,你也没银子拿。”

林听很不客气地踹了今安在一脚:“我是怕你乱来被官府抓了,以后没人帮我赚银子。”

他斜了她一眼。

其实林听是因为能感受到今安在不太对劲,人在情绪不稳定时,身手再好,也容易被偷袭,她怕他独自去教训那醉汉会出意外。

今安在沉默须臾:“我忘记往那醉汉身上洒追踪粉了。”换作以前,他绝不会这么粗心大意。

林听拍了拍腰间装有追踪粉的位置,有一点邀功的味道:“我洒了,就说我能帮你吧。”

追踪粉和迷药、毒.药一样,都是今安在之前给她的。

今安在眼底掠过讶异,却没给林听嘚瑟的机会,一句也没夸她,抬手放出一只会飞的青色小甲虫,让它循着追踪粉去找醉汉。

林听没听到想听到的夸赞,隔空对着今安在的后背捶了一拳,又踹了脚,一边抱怨他的冷漠,一边跟上去:“等等我会死啊。”

*

万万没想到的是,当他们找到醉汉的时候,他已经死透了。

偏僻小巷中,两面墙体溅满腥臭血液,醉汉以怪异的姿势倒在地上,双目被挖,留下两个血淋淋的洞,血沿着眼角流成一条线。

他十根手指齐截断,手腕被削得只剩下骨头。被削去的肉还整整齐齐地摆在尸体身边,切口平整,薄度似乎都相差无几。

一看就是一刀切成。

这些足以证明下手之人对刀法很熟练,自成一派,还了解人体结构,清楚如何削肉会避开骨头,不会是被醉汉带走的女子做的。

林听不是初次见到尸体了,却还是有点犯恶心,没仔细看。

今安在见惯了生死,走过去,居高临下地扫视这具还温热着的尸体:“人刚死没多久。”

她捏住鼻子,不闻血腥味:“他仇家杀的他?”

他跨过地上血渍,走到尸体旁边,半蹲下来看那些伤口,若有所思道:“或许吧,像他这样的人最不缺的就是仇家了。”

今安在对于醉汉的死没多大感觉,抬起脚踩过那些被削掉的肉,碾了几下,冷冷道:“不过死了也好,免得活着到处祸害人。”

林听发现巷尾还有人,是被醉汉殴打过的女子。

女子面无表情看着醉汉的尸体,过了很久,慢悠悠地朝醉汉走去,瞳孔逐渐聚焦,凑近盯了片刻,好像在确认他是不是真死了。

她忽地咧嘴大笑,笑到脸泛红,有了皱纹的眼角溅落几滴眼泪,喜极而泣,又哭又笑的,将近癫狂,嘴里不知念叨着什么。

林听隐约听到几句话:“老天开眼,你终于死了,还死得这般痛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今安在缓步到女子身侧:“你可看到是何人杀的他?”

女子仰头看他,认出这是在街上帮过自己的少年,唇瓣翕动着,喉间只发出难以遏制的“嗬嗬嗬”笑声,旋即起身走了。

林听和今安在也没久留,没碰这具尸体就离开此地了。

那女子伤重,手无缚鸡之力,理应不会被官府当作杀死醉汉的凶手。毕竟那刀法不是普通人能拥有的,官府里的仵作不是摆设。

出到巷子外面,林听没回林家,和今安在一起去书斋。

今安在跟她说了那天客人没来赴约的原因,不是要违约,是有事耽搁了,没来得及通知书斋。

客人一开始是想让他们护送自己和他的妹妹出城的,但现在改了,要他们帮忙救出他妹妹。

梁王看中了他妹妹的美色,滥用权势,强行将人掳走。

他只是个进京行商的商人,与妹妹相依为命,没权没势,有的只有钱。可梁王不缺钱,自然不会因为银钱便放了他妹妹。

梁王想要的是美人、乐子,喜欢在床上虐待女子,不知道玩死了多少人。官府无权管,也不敢管,谁让他是皇上宠爱的儿子呢。

今安在说完事情的来龙去脉,拿出一张新契约。

“客人说他知道要想从梁王手里救出他妹妹,这很难,可以把交易金额提高两倍,三百两提到六百两,先付一半定金。”

林听沉思着。

今安在理解她的顾虑,难得说一句人话:“这单生意事关梁王,万一被发现,很危险,你是该好好考虑,拒了也可以。”

她立马道:“接!一单就六百两呢,能分三百两,脑子被驴踢了才不接。万一被发现,很危险……不被发现就好了呀。”

他嘴角一抽。

“而且,你是谁,你可是今安在哎。”林听拍马屁道,“我相信就算这次行动失败了,你也有办法让我们都能全身而退。”

她说得没错,今安在行事向来谨慎,习惯留条后路。他听了她的回答,没反对,弯腰在新契约上画指:“你真是掉钱眼里了。”

“是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