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在百老汇路上偶然碰到他姐姐葛特露——事实证明,这次巧遇再幸运也没有,然而又叫他发窘。她在街角上等电车,先看见了他,留意到他饿瘦的脸上的皱纹和急切的神色,还有他眼睛里的绝望而焦急的表情。事实上,他的确又绝望又焦急。他刚才找那当铺掌柜的谈过,打算凭已经当给他的那辆自行车,再榨点儿钱,结果没有成功。泥泞的秋天到了,马丁早就把他的自行车给当了,留下那套黑衣裳。
“还有那套黑衣裳呢,”当铺掌柜的对他的每笔财产都清清楚楚,这样回答他。“别跟我说什么已经把它当给了那个犹太人李泼加啦。因为,要是你这么干的话——”
那人一脸恫吓的神气,马丁赶忙嚷道:
“不,不,还在我那儿。可是我有正经事要穿呢。”
“好吧,”这个重利盘剥的人软化下来,回答道。“我也有正经事,要拿到了这套衣裳才再给你钱。你以为我搞这行是干着玩的?”
“可是这自行车值四十块钱哪,一点儿也没毛病,”马丁据理力争道。“你可只让我当了七块钱。不对,七块钱还不到。只有六块两毛五;你把利息先给扣了。”
“再要钱的话,拿衣裳来得啦,”对方回答,马丁只得走出那间不通风的斗室,心里绝望得很,这种情绪反映在脸上,引起他姐姐的怜悯。
他们刚碰面,电报大街上的电车就驶过来,停下,装上一批下午出来买东西的人。他一把握住希金波森太太的胳臂,扶她上车,她觉得他的握法不对,分明是不打算跟她上车的。她在踏板上转过身来,低头望着他。他那张憔悴的脸又叫她一直痛到心里。
“你不上来?”她问。
一眨眼,她就下了车,站在他身边了。
“我走回去——运动运动,你知道,”他解释道。
“那我陪你走几段马路吧,”她说。“说不定对我有好处。这些天来,我的手脚可不大麻利。”
马丁瞅着她,但见她浑身上下穿着邋邋遢遢,肥肉多得过分,肩膀下垂,疲乏的脸上满是松垂的皱纹,步子笨重得没有弹性——活像在滑稽地丑化一个自由自在、心情愉快的人的走路样子——就明白她说的是真话。
“你还是在这儿止步吧,”尽管一走到第一个街角上,她就停下来,他还是这样说,“搭下一辆车。”
“我的天!——我还不是已经浑身上下累得不行啦!”她喘吁吁地说。“可是你穿着这双鞋,我可以跟你走得一样快。你的鞋底薄得厉害,不等你走到北奥克兰,早就会断裂的。”
回答是:“我家里还有双好的呢。”
“明儿来吃晚饭吧,”她前言不对后语地出口邀请道。“希金波森先生不会在家的。他有事得上圣莱安德罗。”
马丁摇摇头,可是,对方一提到晚饭,他就阻止不了自己眼睛里刷的一下子露出饿狼般的神色。
“你一个子儿也没了,马特,所以才不乘车。运动运动!”她想用鼻子轻蔑地哼上一声,可是不成,只发出了一声鼻音。“我来找找看。”
她在手提包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一个五块钱的金币,塞在他手里。“我想起了,忘了你上次生日,马特,”她含糊地说,明知这借口是站不住脚的。
马丁的手不由自主地一把握住这块金币。在这同时,他却明白不应该拿,一时举棋不定,给弄得痛苦万分。这块金币就意味着食物、生命、体力和脑力、继续写作的力量,并且——谁说得准呢?——说不定他可以写出些好东西,换来许许多多金币。他在幻觉里,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刚完成的那两篇论文的原稿在闪闪发亮。他看到它们就在桌子下面,搁在那堆他买不起邮票的退稿的顶上,他看到它们的题目,就是他用打字机打的——《神秘的祭司长》和《美之发祥地》。他还没有把它们投到什么地方去过。这两篇论文,写得并不比他在这方面的哪一篇东西差。他要是买得起邮票就好啦!于是,他心里涌起对最后成功的信心,这是饥饿的有力的同盟者,他就迅速地把金币塞在口袋里。
“我会还你的,葛特露,加上一百倍,”他喘着气说,喉头抽缩得发痛,眼眶里顿时有些润湿了。
“你听着!”他突然用自信的口气叫嚷道。“不出一年,我就会把整整一百个这种黄澄澄的玩意儿放在你手里。我并不要求你相信我。你只消等着瞧好啦。”
她实在并不相信他。她的怀疑使她感到不安,可是一时也想不出别的好办法,她就说:
“我知道你在挨饿,马特。你浑身上下都露出饿相。随便什么时候来吃饭好啦。只要希金波森先生不在家,我就打发孩子来叫你。马特,还有——”
他等她说下去,尽管心里明知道她要说些什么,因为她的思路对他来说是一目了然的。
“难道你以为如今还用不着找份工作做吗?”
“你以为我干不出头吗?”他问。
她摇摇头。
“谁也对我没有信心,葛特露,除了我自己。”他声调里带着激烈的反抗情绪。“我已经写了些好作品,写了不少,早晚有一天会有人要的。”
“你怎么知道是好作品呢?”
“因为——”他迟疑起来,只见整片辽阔的文学和文学史的园地在他脑海里晃动着,使他明白,想把他自己所以有信心的理由告诉她,不会有什么用。“唔,因为杂志上登出来的东西,百分之九十九都及不上我的。”
“但愿你肯听人家的忠告,”她语气说得软,想法可还是不动摇,以为自己正确地诊断出了他的毛病。“但愿你肯听人家的忠告,”她又说了一遍,“并且明儿来吃晚饭吧。”
马丁把她扶上了车,赶忙上邮局去,用那五块钱里的三块买了邮票;当天傍晚,上摩斯家去的半路上,他弯进邮局,把好些厚厚的长信封过了磅,把邮票全贴上了,只剩下三个两分的。
这是对马丁关系重大的一晚,因为晚饭后,他结识了勒斯·勃力森登。那人怎样会上那儿去的,他是谁的朋友,换句话说,是哪位朋友带他去的,马丁全不知道。马丁也没有什么好奇心,不想向罗丝打听他的底细。一句话,马丁一眼看来,觉得勃力森登萎靡不振、痴愚蠢,就此不把他放在心上。隔了一个钟点,他看出勃力森登又是个老粗,因为他一间间屋子蹑手蹑脚地溜达,朝油画干瞪眼,要不,随手从桌子或者书架上拿起书籍杂志来就看。虽然是个生客,他后来竟当着众人的面,坐在一把很大的莫里斯安乐椅里,蜷起身子,从口袋里掏出本薄薄的书,从容不迫地看起来。他一边看书,一边出了神似的用指头轻柔地理着头发。马丁当晚没有再注意过他,除了有一回,看见他跟几个年轻娘们在打趣,显然成绩很好的样子。
说来正巧,马丁走的时候,在院子里的走道上追上勃力森登,这时勃力森登已经走完了一半路,快到街上了。
“喂,是你吗?”马丁说。
对方不客气地哼了一声,就算是回答了,然而还是转过身来,跟他并着肩儿走。马丁不想再开口讲话,于是一连走了好几段马路,两人都保持着沉默。
“自命不凡的老笨蛋!”
这一声叫嚷来得突兀,说得刻毒,使马丁吓了一跳。他觉得好笑,同时可感到对对方愈来愈厌恶了。
“你上那种地方去干吗?”默不做声地再走了一段马路,又陡的对他来这么一句。
“你呢?”马丁反问道。
“我知道才怪呢,”对方回答。“至少,我这样轻举妄动还是头一回。一天有二十四个钟点,总得好歹打发掉才是哪。跟我去喝一杯吧。”
“好吧,”马丁回答。
一转眼,他就为难起来,自己为什么答应得这么爽气呢!回到家里,上床以前,还得写几个钟点卖钱作品,上了床,又有一本魏斯曼的著作得看,更不用说赫勃特·斯宾塞的《自传》,依他看来,这部自传跟任何惊险小说一样的富于曲折离奇的情节。他想,干吗浪费时间来陪这个他不喜欢的人呢?可是话说回来,实在打动他的不是这个人,也不是酒,而是喝酒的场合——雪亮的灯光,一面面镜子,一排排耀眼的酒杯,热乎乎、红通通的脸蛋,响亮、嘈杂的人声。这就是啦,最重要的还是人的声音,乐观的人,带着成功的气派、一落大派地花钱买酒的人的声音。他感到寂寞,他的毛病就在这里;因此对方一开口邀请,他就一口答应,活像一条鲣鱼,一口咬住钩子上的诱饵不放。自从在雪莱温泉馆跟乔埃一起喝酒以来,除了跟那葡萄牙食品商喝过一回,马丁还没有进酒吧喝过一杯酒。精神的疲劳跟肉体的疲劳不一样,不会引起喝酒的欲望,因此他没有感到喝酒的需要。可是这会儿他却巴不得喝酒,或者不如说,巴不得在人们卖酒、喝酒的地方的氛围里享受一下。岩洞酒店就是这样的地方,在那儿,勃力森登跟他安坐在很大的皮椅子里,呷着威士忌苏打。
他们交谈着。他们谈到了不少事,勃力森登和马丁轮流地叫威士忌苏打。马丁自己酒量好得厉害,看到对方竟也是海量,不禁十分惊异,他还常常顿住了不喝,惊异地静听对方讲话。没有隔多久,他就觉得勃力森登是无所不知的,并且断定这是他碰到过的第二个真正有知识的人。然而他看出考德威尔教授所缺乏的东西,勃力森登也有——那就是激情、锐利的眼光和洞察力,以及横溢的才华。活生生的语言从他嘴里倾吐出来。他那两片薄薄的嘴唇,活像机器上的冲模,冲出一个个词儿来,既尖锐又刺人;要不,有时候这两片薄薄的嘴唇噘起着,发出委婉动听的声音,讲出轻柔如水的话语和词采夺目的优美词句,美得叫人忘怀不了,吐露着不可思议的生命之谜;这还不算,这两片薄薄的嘴唇像一只号角,吹出宇宙间大混战的厮杀声,这些语句银铃般清越、星空般皎洁,概括了科学的结论,然而说的还不止这么些——还有诗人的言辞和先验的真理,那是难以捉摸而无法用语句来表达的,然而还是可以在日常语言那微妙而简直无法捉摸的弦外之音里表达出来。他靠了奇妙的眼力,一直穿透经验的最辽远的边界,看到没有语言可以用来叙述的地方,可是,靠了某些绝妙的不可思议的言辞,把未知的意义赋予已知的字眼,这样把不可能传达给一般人的那些信息传达给马丁了。
马丁忘了起先对他的恶感。书本能给人最大的好处,全活生生的在这儿啦。这是个聪明人,一个活生生的人,可以给他做敬仰的对象。“我真佩服你得五体投地,”马丁连声自言自语道。
“你研究过生物学,”他意味深长地出声说。